4.开始新生活
4-1外国人登记
在日本要居住90天以上的外国人必须在所住市区町村的相关窗口办理外国人登记手续,也必须随身携带外国人登记证明书。
〔新规登记〕
新规登记既初次登机。来到日本90天以内由本人持护照,照片2张(长4.5cm ×横3.5cm 上半身免冠),到市政府或各总合支所市民生活课的外国人登记窗口办理申请登记手续。(不满16岁者可免照片,届时可由同居父母或亲戚代理申请)
另外,在日本所生之婴儿要办理登记时,必须在14天以内提交出生申请(可参照11页),出生日起60天以内,要把出生申请受理证明书作为附加资料,由父亲或母亲办理登记。
〔变更姓氏与国藉的登记〕
姓氏与国藉变更时,要变换登记证明书。要在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交付外国人登记证,照片2张,护照以及证明变更过的文件。与初次登记申请时相同,须重新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问讯处电话
市民课 TEL30-9028
〔变更登记〕
除氏名,国藉以外,住址,在留资格,在留期间,职业等变更时,在登记证明书遗失的背面记载。须从变更之日起14天以内,持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和证明变更的文件(护照等)由本人(不满16岁者可由同居父母或亲戚)代理申请。
迁出本市时,无需任何迁出证明。请持登记证明书直接到新地址所在地的市、区、村、町办理迁入手续。
〔重新补发〕
登记证明书丢失、被盗时需要挂失重新制造。届时请持警察机关发行的遗失•被盗证明书、护照,照片2张,与初次登记申请时相同,须重新申请。
〔登记的更新(确认申请)〕
根据外国人登记证明书上记载的确认日期提前办理更新手续。外国人登记仅限于登记证明书所记载期间内有效。在该期限内进行确认和更新时,请持外国人登记证、护照、照片2张,与初次登记申请时相同,进行申请。
〔交还登记证明书〕
办理了外国人登记证明书者回本国并不再入日本国时,应将登记证书交还给机场等处的入国审查官。(除取得再入国许可以外。)
在取得日本国藉或死亡时,应从事发之日起14天以内,由本人或家属以及代理人把登记证明书交还给市政府。
〔原本登记记载事证明书〕
由于生活,工作等情况下,需要原本登记记载事项证明书时,由本人或者同居的亲戚申请。发行手续费1份200日元。
另外,登记了暗号并做了市民卡片的还可从自动交付机上拿取。登记时本人可凭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到市政府申请。
- 市政府1楼
- 平日8:30~19:00
- 星期六•祝日9:00~17:00
- 西铁久留米车站楼内2楼
- 平日•星期六•祝日8:30~20:00
问讯处
市民课 TEL30-9028
4-2 下列情况需要提出申报
〔户籍〕
户籍是登记表示个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配偶,与父母关系等,从出生到死亡为止的公证文书。
外国人虽不登记户籍,但在日本出生等必须申报。
〔出生申报〕
婴儿出生之日起14天以内,由父亲或母亲持医生出具的出生证明书(「出生申报」的右侧半页为该证明书,可在产妇人科等医院领取)市政府申报。届时请携带「母子健康手册」。如加入国民健康保险者,请同时携带保险证。
同时别忘了由本人向本国驻日大使馆或总领馆申报。
〔死亡申报〕
死亡后,须在7日以内由亲属或有关人员提交申报。届时,死亡者生前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时,如举行葬仪,将支付规定的丧葬费。
〔结婚申报〕
结婚时,必须向市政府提交婚姻申报,可用日本方式进行婚姻登记。
届时,外国人需提出
- 护照
- 婚姻要件具备证明书(一般由大使馆等发行)及其日文译本
- 出生证明书和日文译文。
- 原本登记记载事项证明书作为附件提交。
〔离婚申报〕
离婚时,向市政府提交离婚申报,也可用日本方式进行离婚登记。但必须首先向市政府进行确认。
另外结婚或离婚时,外国人登记证的内容会有所改变,请务必同时对登记证进行更新。
※向日本政府提出出生•死亡•结婚•离婚申请的同时也请务必向本国大使馆等提出必要申报。
问讯处电话
市民课 TEL30-9099
〔印章登记〕
购买汽车,不动产等重要交易时,在日本作为契约当事人表示本人意思的证明时,需使用〔实印〕在契约书等文件上面盖章。
为使自己的印章成为〔实印〕必须到市政府进行登记。
申请印章登记可持外国人登记证明书和要登记的印章在市政府、各总合支所市民生活课或各市民中心办理。
问讯处电话
市民课 TEL(30)9027
田主丸总合支所 市民生活课 TEL0943(72)2112
北野总合支所 市民生活课 TEL(78)3552
城岛总合支所 市民生活课 TEL(62)2112
三潴总合支所 市民生活课 TEL(64)2312
高牟礼市民中心 TEL(45)0099
千岁市民中心 TEL(44)0099
耳纳市民中心 TEL(47)0099
上津市民中心 TEL(21)0099
筑邦市民中心 TEL(27)0099
4-3 税金
外国人具备一定要件,也要担负纳税的义务。
税金种类分为国税,县税及市税。
关于国税的问讯处:
久留米税务署
电话:32-4461
关于县税的问讯处:
福冈县久留米县税事务所
电话:30-1012
[市税]
市税有市民税,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轻型机动车税等。
[居民税]
市民税和县民税合称为居民税。征收市民税时,也一并征收县民税。
- 课税方法:
居民税是向1月1日时在久留米市有住址的人征收。其税额是根据该居民在前一年中的所得金额计算得出的。
仅有工资收入者的居民税,应由工资支付者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向市役所提出工资支付报告书,根据法律及条例的规定,市长决定其税额,于每年5月31日之前,通过工资支付者寄送税额通知书。
拥有事业所得,不动产所得等的人,应在每年3月15日之前就居民税提出申告书,由市长决定其税额,一般在6月上旬之前寄送纳税通知书(纳付书)。 另外,仅有工资收入者,如果其工资支付者未被指定为特别征收义务者(被市长指定可从工资中扣除工资收入者的居民税予以缴纳的支付者)时,将与拥有事业所得者同样,在6月上旬之前寄送纳税通知书(纳付书)。 - 缴纳办法:
仅有工资收入者,并且其工资支付者被指定为特别征收义务者时,即从每月收入中扣除税收部分。 其他人应根据市役所寄送的纳税通知书(纳付书),分四次进行纳税。 此外,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既方便又安全(邮局也可)。 - 遇到出国时的注意:
在日本居住一年以上者,在该年度的课税决定之前出国的场合,请指定纳税的管理人,或者预先交税(在出国前缴纳相当于居民税额的制度)。此外,工资收入者以外的居民税的课税决定,一般在每年的6月上旬。
这是对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征收的税金。以每年1月1日在市内拥有土地和房屋者为纳税对象。税额由“固定资产评估员”进行固定资产的评估,并以此作为基础,市长决定其税额
- 缴付办法:
市役所将寄送纳税通知书(纳付书),分四次进行纳税。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方便又安全(邮局也可)。
这是向拥有附发动机的自行车和轻型汽车征收的税金。注:迁往市外和国外的时候,请办理住所变更,废车,名义变更等的手续。
- 缴付办法:
市役所将寄送纳税通知书(纳付书),分四次进行纳税。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方便又安全(邮局亦可)。
居民税,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及轻型机动车税可在市役所,市民中心以及银行,信用金库等金融机构进行纳税。
有关内容的问讯处:
居民税 市民税课 电话:30-9008
固定资产税•都市计划税 资产税课 电话:30-9010
轻型机动车税 市民税课 电话:30-9009
于缴付事宜 纳税课 电话:30-9007
4-4 儿童教育
[教育制度]
日本的教育制度中,学制分为义务教育的小学(6年),初中(3年)及非义务教育的高中(3年),大学(短期大学2年,普通大学4年)等。学校的学期是从4月份开始到第2年3月份结束。
[小学•初中的入学]
外籍居民没有入学的义务,但达到学龄的儿童及学生希望入学时,可以编入小学和初中或入学。
关于小学•初中入学的问讯处:
市教育委员会学务课 电话:30-9217
[高中的入学•编入]
高中的入学•编入必须通过入学(编入)考试,并且以达到一定年龄和修完一定的教育课程等为条件。
具体请向希望入学的高中咨询。
4-5 幼儿园
幼儿园通常是以3岁至上小学之前的儿童为对象。市内的幼儿园全部是私立。请直接向希望进入的幼儿园申请入园事宜。
4-6 保育园
保育园是在因监护人工作、生病等的理由而白天无法照看孩子的时候,代替监护人照看孩子。保育对象是上小学之前的儿童。
保育费依据监护人的交税额情况而定。
问讯处:
市儿童保育课
电话:30-9025
4-7 垃圾处理方法
垃圾的分类•处理因地域不同(旧久留米地区 田主丸地区 北野地区 城岛地区 三潴地区)方法有所不同,请按照以下地域分别确认。
久留米市为了建成循环型社会,大力推进垃圾的减少和再利用。市民对垃圾问题有非常高的觉悟,在市民的配合之下,对垃圾分类,分别进行收集
- 旧久留米地域
利用垃圾堆置场时必须进行登记。
请向所住地区的分别推进委员进行登记。
具体,请问讯:
环境部业务课 TEL(37)3342
FAX(37)3344 - 城岛地区
利用垃圾堆置场时必须进行登记。
请向所住地区的行政区长登记。
详细情况请咨询 城岛总合支所环境课
TEL(62)2114
FAX(62)3732 - 北野地区
利用垃圾堆置场时必须进行登记。
请向所住地区的行政区长登记。
详细情况请咨询 北野总合支所 环境课
TEL(78)3052
FAX(78)6482 - 三潴地区
利用垃圾堆置场时必须进行登记。
请向三潴总合支所环境课咨询。
TEL(64)2314
FAX(65)0957 - 田主丸地域
利用垃圾堆置场时必须进行登记。
详细情况请咨询田主丸总合支所环境课
TEL0943(72)2114
FAX0943(72)3819